通化县人民政府关于
限制吉林省昊远农林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
参与和承接各类业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县直相关部门:
按照《吉林省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根据审计、公安等有关部门调查意见,吉林省昊远农林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吉林省华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长春华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通化恒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在开展我县2019年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相关业务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后果,限制4家企业在我县范围内参与和承接各类业务。同时,县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加强行业监管,监督各类企业服务单位依法依规从事相关业务活动。
通化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3日